“。”
他说:“你新染的发真难看。”
“别走。”小用脸蹭你的手,“让我抱一会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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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人前小尚能保持正常,独的时候他什么都不想,就在床上看天板。上学时他无法理解整日要黏在一起的人,现在他理解了,而且也成为了那样的人。他不能忍受见不到你的生活。
“不要。”小死死抓住你的手,你往反方向走他就“咣”一声跪到你脚边。
“你想把我地板砸烂吗?”
你扶着茶几站起,而小慢半拍地清醒过来,猛地坐直,难以置信地盯着你。
离开了将近三个月后,你回到了熟悉的地方。期间你一直收到小的来信,他几乎把平生过往都写在了纸上,稍加整理就是一本自传。你还想夸他锲而不舍,结果一家门就看到他侧躺在沙发上,怀里还抱着你的玩偶。
……懒猪。
思念与日俱增,和你的距离也是。
如果他立刻歉,你会考虑原谅他一分钟。
少爷了好多血……”闪闪担忧地望着若无其事的小,血随着他的走动滴落。
小似乎瘦了,棱角更加分明。他的呼很沉,戳他的脸都毫无反应。你试探地揪住玩偶的往外拽,纹丝不动。他抱的太,玩偶没来,你用力过猛跌坐在地,后背撞在茶几上,痛得龇牙咧嘴但不敢声。
自那之后小每天都要写一封信,就算忙到没空睡觉也要写。第三十七封寄的当天,他终于收到了第一封回信,也是唯一一封。
过分溢的会令他变得脑简单,小绝不允许他变成笨,他需要一个宣,于是他开始写信。
小用力地揪住发,满桌凌的信纸显得他卑微又可笑,他把自己完完整整剖开,亲手书写的罪证甚至不会被多看一。他不敢将信寄,几乎是逃了书房。
魂不散。
小当晚失眠,脑里两个小人在疯狂吵架。一个主张要把心意明明白白地坦,另一个劝他别白费力气。
小试图用浪漫的辞藻表示慕,落笔后却词不达意。他写无聊透的的少年时光、短暂的阿兹卡班验、被夺魂后的浑浑噩噩、重见天日的兴奋,以及现在更加无聊的死徒生活。还写他关押穆迪、弑父的细节和为伏地过的见不得光的事。
最后还是闪闪收拾屋的时候寄走信的。
“不是血。”他把一块氧化的苹果嘴里,“是82年的拉菲,两瓶。”
被了铅一样无法动弹,你没踹开他,甚至还了他的脑袋。
小听到刺耳的声,迷迷糊糊地眨了眨睛,然后又闭上继续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