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小白没有注意,怔怔地望着纸窗,思考得痴了。
曾小白:“本就是镣铐一样的,有百害而无一益。我这辈可不会犯傻上任何一个人,那不是往自己上绑辔么?当给人使唤,人家叫你去哪,你就得乖乖去哪,最后变成这疯士一样,多可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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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煜听完后,若有所思:“之一字,果真动辄伤人伤己。”
他喃喃自语了片刻,又低,几不可闻地:“不过……若是享受杀人,那就另当别论了。若真如此,那么此人一生也定是十分快活,一辈心如铁石,杀如砍菜,说不定比那些生在红十丈,死在酒之乡的富贵公还幸福……”想到此,他又没心没肺地笑起来,“……但我猜,世上其实没有这样的人……不可能有的——唐兄,你说是不是?”
“有一日二人在山中碰到个难缠的对手,陈兄受了伤,小师妹便将她安顿在山里,自己去找草药。谁知半夜了还不见归,此人就忍着伤痛去找她,结果在悬崖底找到了小师妹,人已是奄奄一息。陈和雄悲痛绝,抱着她走了一晚上,找到了一间草屋,刚将她放上床,自己就倒过去了。等再醒来的时候,师妹已经消失了,只留满地的血迹,是被什么人拖走了,满山遍野也找不到踪迹。
唐煜勉一笑,懒懒地闭上睛,:“若真是无绝念,人生又岂非太无趣了些?还好世上真正能破开这镣铐的,还没有很多……”
“当然不算,当然不算……这怎会是有趣?”
唐煜靠在暗,似乎已经睡着了。
曾小白一愣,随即大笑起来,笑了半晌,匀了气:“要你这么说,喜怒忧惧憎这七,都是利多弊少的么?若我一心贪财守财,睡觉都怕宝贝被抢走,最后在忧虑恐惧过完一生,这也算有趣的么?若我恨一个人恨到了骨里,倾尽所有,只为杀了他,一辈都浸泡在憎恶与仇恨中,这、这竟也算是有趣的么?”
位陈兄率先表了心意。哪知他那师妹却婉言拒绝了他,他便也不好再纠缠,二人还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,可合却一日日不那么默契了。
“原来滔天的仇恨竟是一场虚乌有的闹剧,此人万念俱灰,和鬼神的易迅速腐蚀着他的,可纵然有了盖世神功,又有何用呢?一年一年,他便成了如今这个样,半疯半痴,揣着满袖的桃,到喝茶撒泼。那茶杯正是他小师妹送的,只怕已经用了二十年了。
“从此他匿迹江湖,开始苦练武功,发誓要手刃害死师妹的仇人。一日他了一个梦,一个鬼神问他可愿意用自己的寿数折换成修为。他答应了,醒来后,竟然真的苍老了许多,武功也了。他一边天南地北地跑,一边又更刻苦地练功,信终有一日会找到那个仇人。
“可是,大约十年后,他才知,师妹本没有死,她早已嫁给了翩翩公,携手隐居在山林,还生了一对玉雪可的儿。原来,她早就有了意中人。那次他受伤的意外,就是师妹的计谋:故意让陈和雄以为自己死了,她好抛去俗世琐事,消失在江湖,无牵无挂地跟心上人私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