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啊?”冯书雁惊讶抬,“什么酒席?”
“啊,这个捣居然要结婚了!倒是很想康康是哪个倒霉这么倒霉要娶那个调鬼呢!”
他曾语重心地跟大侄女儿说:“在学校里,你就直接叫我名字吧。”
冯书雁被安排得明明白白,这才想起来,他,确实有一个年龄比他还大的:侄姑娘。
中生的日多枯燥啊,任何奇闻异事都能成为谈资笑。
大侄女经常去冯书雁班上找他不说,还很喜在各场合大声地喊他:小叔叔。
冯书雁浑写满尴尬,但他又不能封了大侄女儿的嘴,总觉得她就是叛逆期到了,越是不让的事越是要,既然她就是图一乐,那就随她去吧。
两人的校服颜不一样,一看就知她是学。
犹记得,当年他俩总在一所学校里念书,因为大侄女儿比他两届,所以每每就是他念中学一年级的时候,大侄女儿就已经是中学三年级的毕业生了。
冯书雁真的是想起来都觉得脑阔疼!
冯书雁印象最的就是这个大侄女从小就特喜绕着他这个小叔叔转悠。
不笑,那是不可能的。
人家要么就顾着笑我了,没注意到我得帅又迷人!要么就是误以为她是我的女朋友,不敢靠近我了!是她埋葬了我本来有希望现的早恋!”
冯书雁二的时候,觉得整个世界都是明亮的,因为,大侄女儿念大学去了,再也没有人在校园里追着他叫小叔叔了!
反正他也只需要忍一年,一年后她毕业升学,他就清静了!
结果,两人中又在一所学校里,大侄女儿又绕着他叫了一年小叔叔,这全年级都知冯书雁有个年龄比他还大的侄女儿了!
她就那样打扮得既时尚又漂亮地站在校门等他,翘首以盼的样跟颈鹿似的,然后在一群穿着校服的中生里,准确地发现他,再脆生生地喊一句:“小叔叔!!”
“那怎么行呢,一日为叔叔,终是我叔叔,小叔叔!!”大侄女儿一儿不买账,小叔叔叫得很又响亮又频繁。
大侄女儿跟冯书雁的年龄相仿,辈比小辈的年龄小这事,也不是那么常见,所以从小一起大的两人之间的关系还是有怪怪的,也不是不好,但也不是特别好,总觉得隔着一层,有别扭。
“你大侄女儿结婚,你爸不是差了吗?只有你陪我去了,地方比较远,你要负责开车。”
回忆到此,冯书雁忽然觉得:“整个学生时代都没有任何一个女生对我示好的原因终于被我找到了!绝对是我大侄女儿的好事!
,边吃边说:“这周你陪我去吃个酒席。”
结果,他真的是低估了大学生闲的程度,他的大侄女儿上大学后,不仅学会了化妆打扮,还把发给卷染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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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书雁简直就是迫不及待自告奋勇了起来:“好啊,好啊,我周末跟你一起去。”